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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回家路上被一辆三轮车创伤,进医院两天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家属该怎样通过法律解决,急切

其他 2012-11-22 09: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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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请见到该回复后与我电话联系。积极通过交警寻找肇事司机,向交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因逃逸造成死亡事故,刑事处罚回加重的。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关于赔偿问题,可以一并代理解决。 如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专业律师王凤玲回复
  • 报警待责任认定后,起诉解决。其他电话咨询。
  • 必须报警,然后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具体的各项事务
  • 具体过程是什么?报警解决,后续赔偿,由你的证据计算。
  • 报警后,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解决方法。
  •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解决赔偿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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