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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山东省潍坊市xx村村民,由于紧邻发电厂需集体搬迁,但是所搬楼房还没交工,村长就让村民集体搬迁,由于部分村民搬出后没有着落,但是房子已经拆掉,弄得至今无家可归,还有部分村民由于条件不合理没搬出去,村长组织人马给全部断水断电,请问这属于违法行为吗?他给我们二点二换一平米,再好的房子只给按一间五千元拆价给我们,我们又不懂法,所以想请教一下我们该咋办?

征地补偿 2012-11-19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据此,你们可以主张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另外,该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此行为,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QQ咨询。
  • 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可以要求告知拆迁补偿的依据及标准,但未签拆迁补偿协议前即断水断电是违法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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