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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8月出资按揭房屋一套,总价82万元,其中首付62万元(父母出资50万元、儿子出资12万元),2012年12月提前归还贷款10万元(均由父母、儿子共同出资)。其余10万由儿子、儿媳归还。今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户主是儿子、儿媳的名字。请问律师:假如今后儿子、儿媳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会如何分割房屋产权?父母出资部分能否得到分配?假如父母出资部分由儿子现在以借条(没有公证)的形式明确,今年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是否支持父母的诉求?

离婚 2012-11-20 1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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