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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弟弟是刚毕业的学生,学校把他分到一个公司,在第二月受了伤。公司把钱也付上,弟弟的伤最低也得九级,公司、学校能有什么赔偿呢?公司学校都不怎么管。弟弟在学校上了意外保险,这个意外保险的钱能给我们吗?还是给给公司呢???谢谢各位老师和我说说,我们要急死了。

其他 2009-09-03 2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意外保险应当赔付,2.你弟弟属于工伤,应当按工伤待遇,可让公司申请,也可自己申请。注意不要错过时效,单位两个月,个人申请一年。
  • 要看他的伤是在什么时间受的或是因为什么受的伤,看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你来律师所当面咨询律师,已解决你目前的问题。
  • 如果受伤时还在保险合同期内,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如果实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如果已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赔偿数额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保险公司的理赔和工伤待遇可以同时取得。
  • 如果是实习期间,其个人身份为学生,与所在实习企业不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受伤害提起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但是可以对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待遇可以参照工伤待遇。
  • 属于工伤,建议先认定工伤,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1346567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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