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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2010年买了一套房,买的时候说是写字楼,也是以写字楼的价钱买的,当时我们交的首付款收据上也是写的写字楼,并且当时也没告诉我们公摊面积,但后来开发商以住房好办按揭为由跟我们签合同时又给我们变成住房,我们房子总面积是234.94平米,公摊面积82.77平米,就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应该从哪方面起,我们觉得这房子公摊太大了,谢谢

其他 2013-03-09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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