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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品打称后,再开袋增加重量后,却忘了再重新打称,主观上可说无心之过,客观上却构成了偷窃行为。偷窃商品价值2.7元。请问被发现后,顾客愿意承担事件结果,商场能作出什么处罚?并且是合理的?如果交由派出所处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顾客认识自己的错误,请问如何处理对顾客本人是最低的伤害和损失?谢谢!

刑事辩护 2012-11-25 1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缺乏主观故意要件,就不是盗窃,另无论你是否盗窃,对方无权罚款,如对方所应交由派出所处理,那就让去交吧,前提是你所说的是真实与客观的。
  • 如缺乏主观故意要件,就不是盗窃,另无论你是否盗窃,对方无权罚款,如对方所应交由派出所处理,那就让去交吧,前提是你所说的是真实与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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