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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 *** 文,男,汉,1950年生,青海省大通县新庄镇中滩三村人,务农。 患者因右腹部斜疝于2012年11月5日入住大通县人民医院外一科,5、6、7日经一系列术前检查后,于11月8日在该院手术室行疝气修补术,术后患者的双下肢发生麻木、无知觉症状,术后第四天,经该院各科室、后经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专家会诊,诊断为麻醉损失神经、右下肢截瘫,后经该院负责、联系,于2012年11月14日转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治疗,目前患者正在治疗当中。 请问:患者术前除右腹部斜疝外,身体无任何不适,在术前行腰椎麻醉时,感觉右脚象触电一样的感觉,这种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1-26 08: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医院的责任。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立即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 特别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我专打医疗损害侵权官司,如有意向需要我代理案件可将全部病历; 复印后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 你所反映的情况和麻醉后神经损害的情况,属于医疗损害。但和截瘫的临床表现不太一样。建议提供相关的病历,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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