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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房屋已出租,今年4月一楼装修时发现楼上漏水,即停止装修,找楼上维修,他当时还是配合,要我联系物业维修,但时到今日(11月),当我找到做防水的公司后,他却以各种借口拒绝。生声称可以上法院告他。看起来我只能走法律了。只是在诉讼文书中,如何要求他立即维修,可否要求其支付一段时间(如10年,房屋价值的1%%)房屋的损失费。以督促其尽快维修。如按是维修我再退还他?

诉讼 2012-11-25 20: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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