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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我租房子的,从搬进到2012年的5月,门口贴了一张水费单,我们就付了大概10月的水费,但并没有滞纳金。自此后我没去付水费,因没收到水费单,10月23日左右又收到了水费单,说是不交水费将停水,如已交费不必理会,我因为忙也没去,再说也没停水。直到昨天11月24日去交水费,要我交纳24元的滞纳金,才14度水费。这个合理吗?再说前10月都没交滞纳金,不是在误导我水费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

其他 2012-11-26 09: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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