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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程车在国道线上行驶,有一个三岁小孩突然从国道线上闯过。造成意外事故,小孩一条腿从膝盖以上截肢。现已出院,医药费我全垫付。对方现在不到交警队处理事故,要求给小孩装假肢,可是我现在已经拿不出钱来了,我的车买了商业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2-04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警部门应出具事故认定书确认事故责任承担,可以申请为伤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依法计算赔偿数额。
  • 你好: 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伤残赔偿金由所受伤是否构成伤残及几级伤残以及受伤者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如何是农村户口其经常居住地是否在城镇)等因素决定。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 你好,有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计算赔偿数额,由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不足部分按责承担。具体事宜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 先报交警作出责任划分的认定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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