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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12时50分,高先生未取得汽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小客车沿学院路由南往北行驶,途径齐家岭农家寨路段将站在路边上的行人何女士、李女士、许小姐撞倒(李先生被撞后甩在停放在路边的由小李先生驾驶的小客车上后摔倒在地。)后又与前方由张先生驾驶的出租车尾随相撞,造成三车受损,何女士、李女士、许小姐、以及出租车上三名乘客加司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医院抢救,李女士抢救无效,死亡;许小姐,高位截肢;何女士小伤。 出租车上乘客三人与司机共用医药费12万元左右。

其他 2012-12-07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陈述的交通事故比较大,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 高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其他两车在事故中的责任由交警勘查现场后划分,然后按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车辆一般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高某无证驾驶,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会拒赔,但是受害人起诉保险公司,法院从保护受害人权益出发,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由于此案重大复杂,建议聘请律师诉讼解决为妥。
  • 已构成犯罪,建议积极赔付受害者,自首,尽量减轻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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