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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是龙海九龙新城的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09年5月30日,但是我接到交房的通知是2009年8月15日。请问开发商以不可抗力(台风,降雨量超过70毫升,政府停止建设等原因)推迟交房为由拒绝履行违约责任,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我可以要求退房,但是如果退房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我已经交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购置税等各种费用由谁承担?我在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8-07-23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里面约定的不可抗力事项如果确实存在的话,那么法律就不算是违约了。如果合同约定你可以退房的话,那责任承担方式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从法定。
  • 关于如何商标注册,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向商标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图样等。各地申请材料可能存在差别,具体你可以问问你所在地的商标局。先对商标进行审查,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递交申请后的一个月左右,商标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是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阶段这个期间大概需要1年到1年半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 你好,如果不可抗力造成,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你可以退房,承担何种责任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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