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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0月03日买了一款xx,于12月9日在电脑上正常充电,SonyPCCompanion自动更新软件的过程中,手机自动关机,此后开机就会显示一个三角围住的感叹号,一直这样反复,上网查询说到维修店进行刷新系统。珠海湾仔沙售后服务中心去了修的时候说有正式发票才能保修,我说有正式发票,后来拆机后说防水标识变红,刷新系统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刷机20分钟,和我要100元,若不交钱,不给我手机。可是保修条款中并无此条款,我要求他们把此项保修条款找出来给我看,他们却说找不到具体的条款,反正是防水标变红入液不作保修,让我自己咨询sony公司。我的手机明明是更新软件时出现了软件问题,和防水标变红一点关系都没有,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是不是若买来的手机防水标变红,每次去刷机都要交钱,那岂不是霸王条款?100元/次,保修期不好好帮客户保修,反而是他们赚钱的理由和工具,并没有提供有效的条款和依据,他们说了算,我这个能不能维权,100元-血汗钱,发票和服务记录单都拍了.我这是第一次维修就遇到这么不可思议的问题。反过来是不是手机壳破了,保修期内刷新系统也是不是不能算保修?谢谢各位律师解读!

其他 2012-12-11 21: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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