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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刚满18岁,在校读高三,即将参加高考,今天上午在校打蓝球,被同学的肘部创击,打碎门牙一颗,医生说牙根已碎,无法再殖,必须拔掉。只能重新做一颗牙齿。问学校,老师说:没有办理保险,同时这种事也是在校学生经常发生的事,也没有办法处理,再说对方也是我儿子的朋友,叫我吃点亏算了,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啊!

刑事辩护 2008-05-15 2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当然可以找那个同学,但因为是打球,你儿子应该要预见可能会产生伤害,故那个同学也只能承担部份责任;2、如果是由学校组织的,学校又存在过错,学校就要承担责任,反之则无。
  • 一般学校都有保险啊,本次事故大家都没有责任,依据公平原则,对方应当适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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