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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装饰公司的,我司承包了一个商场2-7楼卫生间的装饰工程,并将瓷砖粘贴工程清包给一个南方包工头,我们之间有协议: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其自己负责。但在施工期间,他雇佣的一个在二楼粘砖的瓦工,不知为什么跑到二楼电梯间并从二楼电梯口掉到地下室电梯井里,(电梯间、电梯井及电梯不是我公司施工面,由另一家公司承包且电梯口没有防护措施,这个商场的施工单位约有20多家)该人呼救,被商场保安发现并被120送到医院救治。完了包工头接到保安的通知,急忙赶往医院交钱配合救治。现在包工头找我们公司承担责任,伤者家属也要到安监局告我们。请律师帮我指点迷津,这起事故怎样划分责任,伤者、包工头、我公司、电梯间承包单位、商场均应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2-12-12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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