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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男方和女方父亲借时没有打欠条,后来女方通过录音证明男方借过这笔款,请问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出庭证据吗?还有可以以人身损害罪起诉男方吗?

离婚 2019-04-15 16: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作为证据适用。 我国没有人身损害罪,只有故意伤害罪。 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可以作为证据。
  • 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其他的佐证
  • 欠条是债权人追讨债务的重要依据,但是,债权人通过欠条追讨债务的,要注意欠条的追诉期。如果规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子欠条签署日计算。诉讼时效因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而中断,重新计算。
  • 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条向债务人追债。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 电话录音可以做为证据 不能以人身伤害罪起诉 没有那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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