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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份我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被小轿车从后面撞倒,经医院检查后鉴定造成颅内出血及颈部损伤,交警认定对方全部责任,现在经法院调解后对方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可否再进行工伤补偿?我公司是否应给与我务工期间的工资?

其他 2012-12-14 1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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