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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时买的本村个人开发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是26万,限期是1年内交房,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2012年10月份房子才完工,交房时开发商让多交3万元,说是因为物价、工价都上涨的原因,所以房价也要跟着涨。我想问,这个多要的钱我该给吗?不给的话我该怎样才能拿到房子?

其他 2012-12-18 18: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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