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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2年以上是否还能要求分割财产? 我和我前夫都是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住权。 1997年在中国结婚。婚后感情不好, 分居。 2003年, 我前夫没经过我允许,偷用我的印章,伪造我的签名,重新申请我的银行卡,擅自取走我名下的2000万日元。我在日本报警,日本警察说我们还是夫妻,他有权取2我名下的钱。他和他哥哥在中国辱骂,威胁恐吓我中国的家人多次。我中国家人多次报警。当时我一个人在日本。我家人为了我的安全,2005在北京通过律师裁判帮我把婚离了。为了他不伤害我,离婚后没有敢要求财产分割。我前夫在离婚前就藏起来了。他北京的妈妈和哥哥一家4口也搬了家。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现在移民美国。他不能伤害我,所以我才敢要求他对我赔偿。 我刚查出日本法律规定离婚后妻子可以要求分割前夫的退休金。我前夫在日本已经交纳了多年退休金保险,退休后有退休金。我想去日本申请分割他的退休金。但是,日本法律规定只有离婚后两年内有权要求分割退休金,日本律师说我是在中国离的婚,要在中国找律师。 我们法律上已经离婚多年,而且我现在也找不到他。我现在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13-03-08 19: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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