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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想问几个问题: 1.我2005年3月进公司到现在,公司2005年6月才为我交养老保险,现我要离开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他补交前面三个月的养老保险。 2.公司于2006年4月1日为我交纳医保,我离职前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2005年3月-2006年3月的医保。 3.我公司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均按社平最低标准为我参保,我实际工资比社平最低标准高,是否可要求公司补交差额部份。

其他 2009-09-09 2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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