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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1年7月购买了青岛城阳一套顶层住房,本月31日要交房,前几天我们才听说我家楼顶要装消防水箱,购买时并未告知我家楼顶上要装消防水箱,我们同开发商交涉过几次,他们说这是公共部分,要装公共设施并不需要通知我们业主。今天上午我们到城阳建设规划局查到了该楼盘的设计图,上面标注的消防水箱位置并不在我家楼上。难道消防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随时更改水箱的位置吗?并且可以不通知我们业主吗?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2-12-21 1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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