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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进公司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底薪是1100元,每周上6天班,每天8.5小时。今年上半年每月业绩有4万左右,因为业绩超过2万,所以公司发的底薪就是2000元,可是后来业绩下滑到18000元,公司按2万的业绩达成比例,就只发1800元的底薪,我想已经高出合同上的底薪,就没有和公司交涉。可是我上个月的业绩是0了,公司就不发底薪了,说是因为没有业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然后我要怎么做。求方法,谢谢!

其他 2012-12-21 1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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