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乙方有一建筑合同,当时定的是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清工程款,就要支付1。8%月利率的利息,但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又用手在原来铅印的月利率的“月”字划了一下,在上面写了一个“年”字。改动处没有加盖印章。

其他 2016-03-09 1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两份合同都改动了,就有效力。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这是借款人的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去支付利息,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当事人之间在借款合同上对支付利息的期限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本法第61条规定,对支付利息期限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借款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根据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利息。同时本法又规定,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这样规定,更有利维护交易安全、保护贷款人合法权益。
  • 你举证的合同,证明你认可了
  • 如果两份合同都改动了,就有效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