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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于11月20日购买了一台**4S手机,于12月1日发现机器出现问题送去**售后网点检测换机《根据手机三包法我的在15天内的质量范围内给于更换一台简易包装的机头,12月5日售后网点更换回来一台新机头,打开发现机子上部有磕痕要求网点继续给于更换,12月10号网点更换回来第二台,打开手机发现屏边有很长黑色的内污,继续要求网点更换,12月15号网点更换回来第三台手机,打开来看,手机的上边于中间的金属是分裂的,这时我就出拨打**400电话要求退机,对他们换回来的机器质量问题太那个了,然后机器留了下来,到12月19网点给我电话,说不能申请退机,原因是机器没有问题了,说是工程师弄好了,于是我在给400电话要求退机,协商未果!律师您好,不知我写的能不能看懂,我想咨询的是在这事件中我有没有权维护,因为按国家三包换回来的机器应该是新的,然第三台的机器是有问题我要求退机而留在网点,网点既然把机器修好说机器没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12-12-23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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