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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老婆在我们派出所打扫卫生,途中,我哥在北京打工,我嫂便于警务人员发生了关系,,,我爸妈已经知道了,但抓住又怕拆散人家,也就忍气吞声了,可不久以后她提出离婚了,,,,在提出离婚的几天后,我哥晚上方便,忽然听见那名警务人给我嫂打电话,吹我嫂赶紧和哥离婚,还有1些甜言蜜语,于是我家人再也按捺不住了,,就对他打了起来,问他给谁打电话,他不承认,把手机抢过来1看,里边就是他刚打的电话,有1条短信,之后被我爸用木棍把脚上的窝骨打了几棍,虽后报所长了。所长送医院后说构成轻伤害了,然后刑警队第3天也来录口供了。那天手机没给他,第2天我嫂又发了4条短信,,现在手机还在我手上,请问律师先生我想告他,能告吗?【短信里没有说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话】【但那些话谁都能知道关系不正常】他还是1名党员:》还有我爸要坐牢的坐几年?

刑事辩护 2009-09-11 07: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嫂和那人的事情,属于道德范畴;你嫂的事情只能让你哥来解决,如果你哥打了,属于家庭暴力,比较好解决;但你们打了,属于故意伤害!现在只能是你嫂告你们,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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