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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因为早在十几年前我爸在村里当干部时向农村信用社货款,他当时是以个人名义货款,实际上是公家用的.但是后面我爸没有当村干部了,后面当村班干部的人就没有去还货款,现在信用社那些人要向我爸要钱,这个怎么办?当时货款时另外有写一份当时当村干部人员签名证明这笔货款是属于公家用的.但是现在当时在场的那些人都没当干部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做?

银行 2009-09-12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整体来说对我们不利.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才行.如有不明建议您拨打我的免费法律咨询电话详细咨询以保证解答的正确和全面.
  • 农村信用社与你父亲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你父亲是合同的相对人,信用社有权向你父亲主张还贷。至于这款是否是公家用的,这是你父亲与公家村委会的事。你父亲还了债后,有证据证明这钱用于公家的,可以向公家追偿。
  • 请当时村里的干部出具证明,证明贷款是公家用的,要求村里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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