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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去年上小学 今年6月出了交通事故 右腿粉碎性骨折 对方付全责(肇事车有保险) 孩子好几个月不能走路,因此我也好几个月没有上班 孩子现已康复 这种情况 对方保险公司应怎么赔偿?

其他 2009-09-11 15: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陪护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保险公司在具体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对方车辆投的什么性质的保险。
  • 可将肇事车主与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按交强险规定保险公司只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直接要求对方肇事方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只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 就伤残等级、护理时间申请司法鉴定,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或者车主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 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可在保险赔偿金范围内赔,如不够,对方司机或车主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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