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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他的名义贷款买房,婚后还有继续还贷4年,现在离婚可以提出男方补偿吗

离婚 2017-08-12 20:1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出要求补偿。
  • 可以分的补偿
  •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搜索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 您好,可对婚内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详细情况可电询本律师。
  • 可以的 婚后的还款部分 以及增值部分是可以要求补偿!
  • 可以要求婚后还贷部分由男方补偿一半给你。
  • 可以要求补偿,诉讼解决,委托律师代理,有意可与我联系商定。
  •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三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认定为是男方个人财产,不过男方要对女方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升值部分给予些经济补偿。 条文如下: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可以的。还贷如果是双方共同还贷,你有权利要求对方补偿你还款数额,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差价。 如有需求,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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