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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今年61岁。在武汉金地工地做事的时候。右手中指被吊车操作给夹伤。后来送到医院。中指三节中。截了一节。只剩下俩节。老板不管我爸爸。也不给医药费。后来我们就去找老板。然后我们就追到了这些线索。 出事的工地是金地集团。项目是湖北省监测做的。还有叫我爸爸做事的老板吕老板。吊车司机戴滔。再吊车老板刘老板。还有吊车买啦保险。这些人中。我该告哪些人?需要告他们需要什么资料?真切的希望你的解答。。谢谢。谢谢

其他 2012-12-27 17:2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准备按工伤索赔,只能和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责任方赔偿。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 老板、吊车司机、吊车老板、发包方、承包方都可以告。
  • 你好,你父亲是否有跟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签订过劳动合同就按工伤理赔,没签的只能按人损理赔了,各自所走的程序也不相同。建议你聘请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 如果你准备按工伤索赔,只能和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责任方赔偿。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 先做伤残鉴定,可由律师出具鉴定委托书,对涉及到赔偿的项目申请鉴定,鉴定后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 残疾赔偿金;2、精神损害抚慰金;3、医疗费;4、后期治疗费;5、护理费;6、误工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交通费;9、营养费;10、住宿费;11、残疾辅助器具费;12、被扶养人生活费。
  • 本案件应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 如果你准备按工伤索赔,只能和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责任方赔偿。
  • 如果按工伤索赔,只能和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责任方。
  • 你好,如果你准备按工伤索赔,只能和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责任方赔偿。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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