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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是11层小高层,我家住在2楼,厨房连着个北阳台,白阳台有个雨水下水管和地漏,装修的时候,物业说了,这个下水管的水是直通地面浇花的,不允许排放生活用水。装修的时候做橱柜的师傅也说了,说这个是雨水管,没多大用,让我把管道改到墙里面,这样方便做橱柜,他在这里装修了很多家也都是这么改的。我们当时就听从了师傅的建议,把下水管换了条细管,埋在了墙里面,地漏也封住了。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10楼,用这个水管排放洗衣机用水,水流在我们这个细管处出现拥堵,导致3楼地漏渗水。物业进行调节时,10楼认定是我们改管的原因,他们不同意改变洗衣机的位置。 我现在的想法是,我们是改变了下水管,但是改变后,没有影响到这个下水管正常的功能(雨水的排放),现在是他们排放生活用水,才导致了这样的问题。 想请假下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对这件事情,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是负次要责任还是主要责任?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因为橱柜什么都做好了,如果要改就得把橱柜什么都砸掉。谢谢

调解 2009-09-13 0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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