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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巨资租赁的门市(租赁日期至09年4月)被恶意(08年初)购买并办理过户, 现9月法院终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但原房东一会说门市不再出卖房租上涨一半(从4月上涨),一会说此门市升值谁价高卖谁。 问:1 原房东在法院终审前就从4月上涨的房租算不算? 2 原房东是否能随意处置此门市? 3 我能不能按原“买卖合同”价格购买此门市? 急急 我该怎么办? 请百忙中赐教,给出法律依据。 先谢谢。

其他 2009-09-14 06: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可以提高租金。2、你有优先购买权。3、可以主张,前提是房主出卖。石家庄刘素波律师:免费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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