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宋某为报复马某,唆使罗甲的儿子罗乙(13岁)将马某办公室的电脑砸坏,承诺事后给罗乙500元,马某起诉宋某要求赔偿损失。诉讼中宋某要求法院判决马某支付拖欠其的劳动报酬。(1)马某,罗甲,罗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如果是,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2)假如罗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那么罗甲是否需要代为赔偿?为什么?(3)

诉讼 2013-01-07 19: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茂名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