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05年离婚(当时无财产争议与分割),男方再婚后现又离婚,现因原生活在一起时的工厂要动迁涉及到一笔补偿款,他现在要与我分割这笔财产,我不想给他。他有权得到吗?

离婚 2013-01-09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该土地形成于婚后并且离婚时未做处理的。其中一方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 您好,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当时未分割,但确实属于你们婚后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补偿与你此前的婚姻无关,则男方无权要求。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