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9月14日晚上6点10分许,我在学校食堂准备就餐(就餐后排练节目)时被无名剧毒虫咬伤左手无名指,当时疼痛难忍,一会儿手指红肿。我马上到学校附近的诊所就诊---采用放血疗法,并包扎。但还是疼痛难忍,自己也坚持排练完节目。第二天早晨,自己仍感不适,就到县医院查血,然后到校上课(进校门时,校长问我手指伤情如何,我如实回答)。就在我快上完上午第二节课时(大约10时25分),突然感到身体很不舒服,就匆匆安排好学生,自己步履艰难地走到校长办公室,要求救治。校长马上通知120车来校,把我送到县医院住院治疗。请问 律师,我因以上情况住院治疗,算不算工伤?谢谢!

教育 2009-09-16 16: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