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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给与对方付了车辆维修费。(2万多元)现在他起诉,再让我赔付修车期间的包车费用,用于公司的业务。我是否应该支付呢?谢谢!(对方不是营运车)

调解 2018-07-25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存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女方可以依法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如果有证据,应当赔偿
  • 看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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