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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延寿县的在2010年建的房子 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补贴应该到哪个部门去找

拆迁补偿 2013-01-15 12: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黑龙江省农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补助对象主要是居住泥草房(其中危房优先)的中低收入,且有改造泥草房愿望和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民。第十一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补助资金,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违反上述的,一经发现,将通报全省,并追回违规资金,以后不再安排补助项目,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此,首先您的情况需符合领取补助条件,符合条件未领取的,可以到财产部门或者建设部门投诉处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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