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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年9月19日加入公司,参加了青年见习计划,12月19日与公司正式签订合同,这次13年1月10日发工资,我们同事都拿到过年过节费双薪等福利,但我一分钱都没拿到过年福利的钱,说是我属于见习人员没有过年福利的钱,是否合理呢?甚至于有同事比我还晚几星期进入公司,就因为其没参加见习计划,就能拿到过年奖金福利,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可以吗?我要找什么相关部门或什么途径才能拿到过年的双薪过节费年终奖?

其他 2013-01-20 18: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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