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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要跟我离婚,他是入赘我家去的,现有一两岁的儿子,我可以要求他做赔偿吗?我要赔偿他什么吗?结婚时他家给了我家一万块钱,我家没有回礼,就只打发了几个红包,现在他要离婚,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3-01-17 16: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的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若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 只要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
  • 不需返回彩礼,只需要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选择婚后居住夫家或妻家。你现在的情况,不需返回彩礼,只需要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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