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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一日,柳某叫了9个人追至郭某所在的KTV将其砍伤,随后在门口叫骂,并向门旁一个男生宋某发动攻击(因为宋某要打电话或接电话,有录像,宋某和郭某认识)宋某一看情况不好,便向二楼跑去,随之追去四个人(有录像)将其打成重伤(开放性颅骨骨折等)。在医院经手术和抢救后,无明显好转,于9月4号诊断为脑死亡,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于9月14号下午抢救无效后死亡,已经当地法医尸检。1、这是故意伤害致死吗?2、现已有3人自首,抓捕2人,剩余无消息,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吗,现在可以起诉吗?3、现在聘请律师早吗?4、要求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辩护 2009-09-18 13: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 该案应为故意伤害致死,2 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但现在不行,等到审判阶段才能提起。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十多项。请律师不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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