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1月4号开始工作,上夜班晚上十个小时。因为是做短期的兼职,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协议,后因为在网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同样的公司,同样的地区,同样的工作时间与工作量!但他们一小时的工资却是我的两倍还要多十元钱,所以我就想离开那里也就是今天1月17号。但问题是店长说,我要是走了,店里就人手不够了!走了工资也拿不到,所以我就给老板打电话,老板的意思是等她找到人了再让我走,关键是我怕到时候她找到人之后,照样不给我工资,那我肯定不能就那么白白的干这几天,网上那个工资的事我也还没有和她商讨。所以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 1:如果我现在就走(之前去的时候我说应该可以做到过年前,也就是2月56号)他她故意扣留我的工资想让我留下来,而我又因为其他事情一定早要离开的话怎么办? 2:我要是给她谈下工资的话,她不同意,而且直接不给我工资,让我离开的话怎么办? 3:如果不管我什么时候走,她都故意扣留我的工资(目前为一千多元人民币,月底变为两千多元人民币)或拖欠的话,我可以与店里的产品进行一个与我工资数目的等价交换吗?(比如我拿她4条中华香烟,但这样做法律上允许吗?有什么要注意的细节吗?比如证明资料什么的?)我想听听各位律师的建议与指点!谢谢!

仲裁 2013-01-18 15: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