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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过马路,轿车速度太快,没刹住车与其相撞,把电动车及人撞出十几米远,造成电动车报废,人脊柱第四节骨折,谁的责任啊,这个事故什么时候处理,是看好病吗?医药费谁付啊

其他 2009-09-20 15: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划分,责任比例确定后确定赔偿比例(主次3:7 同等5:5)先看好病,医药费对方不出的话,自己可以先垫付,病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算出伤残赔偿金和其他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
  •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要根据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处理不需要先看好病,而医药费如何分担则要看双方的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可以预约律师详细咨询为宜,此复。
  • 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才能看出你们双方的责任如何承担,此复。
  • 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如果是轿车权责,则所有的费用应由对方承担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区分责任,不用等看好不病,就会出事故认定书。医药费等费用根据双方责任确定承担比例。
  • 赶紧治疗,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然后主张赔偿
  • 首先由交警部门出责任认定书 来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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