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哥家孩子(户口所在地:前郭县)20岁2011年10月跟别人在经开区打架,对方说报案了,家长没收到任何通知,之后就没了下文,孩子就去上海打工了,2012年的12月26日下午在上海地铁上查身份证,说他是网上逃犯,2013年1月7日经开区深圳街派出所派人去把孩子从上海押解回来,自称是派出所副所长多次打电话向我哥索要6万元钱,说被打者的医药费,等家人说去派出所给孩子送衣服,还没到派出所,副所长就说不要来了押往经开分局,说去分局送,没到分局又来电话说直接送往看守所了,之后就不停的打电话要钱,说他们已经给调解好了给4万就可以,我们现在怀疑这是孩子跟派出所的人合谋骗钱,现在不知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3-01-20 23: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人已经羁押看守所,便涉嫌刑事犯罪。 如该案件确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势必要赔偿。但赔偿数额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因此,建议了解对方伤情及医疗费用等再做决定。况且,赔偿后你亲属也很难逃避法律责任。
  • 是的,现在要知道你家孩子到底是不是被刑事拘留了,我看有点问题。最好问题律师去会见。看看什么情况。给我打电话。
  • 与受害人联系赔偿,找所长或上级部门咨询,委托律师介入调解。
  • 最好请律师介入为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