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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波农村的。本来自己有块2分地,因为别人要盖房子所以和我调换了一下。他在自己的5分地里面分2分给我。当时什么手续也没做,也没有确定2分地的边界。现在,村里有人要盖房子(这个盖房子的人是从村里出去的,早转国家户口了)。他是让村里一个“五保”户出面批地基的,答应给那个“五保”户养老。以上的事情村里的书记都知道。但是他却在没和我打招呼的情况下做主让和我换地的那个人以1万8一亩的价格卖给了人家盖房子(1万8一亩是4,5年前国家征用的价格),还对我们说现在也是国家征用了。后来,我去说了,他们答应给我补偿,但要我签合同。内容是:XX同意XX在某地盖房子。问题1,这个合同我能签吗?如果能签要注意什么?现在,那个书记又拖延时间,说土地要从新丈量(因为房子不是一亩都盖掉,还有几分剩余也可以盖房子),还说土地的边角浪费了什么谁承担?问题2,我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08-05-21 16: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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