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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四岁多,礼拜一早上由她奶奶牵起去上幼儿园,在上学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家做划玻璃生意的门店。当小孩走到那家门店的时候,那家在加工的门店把划后剩余的未料突然从门店里顺出来把我家小孩的脸旁划伤了(伤口是从太阳穴位置朝下到脸颊下耳根旁;长约两寸,深不详,但能明显看见血管)。出事时一再狡辩与他关系不大,怪我们自己没有把小孩带好。后出血严重了,在很多路人的指责下才把小孩送往医院治疗。派出所的同志也来做了笔录,但是还有人证。在治疗的当天费用是由对方全付的,总计用了近五千元。后面换药和拆线的时候我们致电给他,对方很蛮横的说他已出了钱,然后又说我们也很有责任的,从出事后一天到现在都没有主动问候一声。 可是他的门店在人行道旁,还高出了两三步梯坎的。当时小孩是由她奶奶牵起去上学的,并没有走进他门店。请问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判定?我们要该如何为小孩追讨赔偿。(现在我们很担心小孩的心理会不会有大的影响,面部的破相恢复程度会不会影响她今后的人生。) 补充:协商赔偿金额应在什么界限?如若不成,那起诉赔偿金额又应该在什么范围呢?

其他 2013-01-20 1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你所说情况,该店确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家小孩没有责任,如果对方不予解决,建议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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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你所说情况,该店确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家小孩没有责任,如果对方不予解决,建议起诉至法院。具体操作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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