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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在县乡道路上,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已认定超速(时速51--57),道路全宽16米,东西自然走向,没有中心线,行人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是由西向东行驶。 发生事故的接触点在道路中间,发生事故的时间是晚上10点钟,道路两边全是门店,属混合交通,没有斑马线,行人随处横穿公路。请大家看看,机动车和行人应该各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3-01-23 14: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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