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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我想向您了解一下关于劳动方面的问题,请帮忙. 我在一家港资小公司从07年10份上班,到现在快2年了,没有劳动合同,社保也是今年7月份开始买的,每天工作8.5个小时,每星期上六天班。 公司一直是没有注册的,我老板约今年6月份的时侯,找了一家有注册的公司做保护(用保护的公司名义买的社保),但老板们私下还是分开算账的的。我在公司里面是职员拿月薪的,做技术方面,现住东莞凤岗。 请问依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样去做? 能详细些最好 谢谢

其他 2009-09-19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可以按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向劳动局举报。 其次:申请仲裁。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补交社会保险,补发08年2月到签订劳动合同前得双倍工资。等等!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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