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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是一家私人外包企业,现在想辞职,我知道现在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请求公司不能扣工资,但是我当时的合同上写的违约要扣的钱不是工资而写的是相关的培训费之类的。 1.请问这个培训费一定要赔偿吗,合同上写的赔偿6万。。这个合理吗? 2.我的工作性质是靠出差拿补助,基本工资不高主要靠每天的补助,如果不需要陪那6万,补助他有权利扣么? 3,还有他说可以开离职证明,但是证明上要写上在未完成的合同期内(我签4年,现在干了2年也就是剩下的2年)我不允许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同的职务工作,这个合理么 请教各位专家,帮忙解决。

其他 2009-09-20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有培训的话,公司必须有相关的培训证明即第三方的票据。有培训的话,有约定的服务期限的话,违约金不超过未履行部分相应的培训费。估计公司不会为你一个人支付6万元的培训费。 2、补助属于你的工资范畴,公司无权要回。 3、关于不让你到其他公司工作,是属于禁业限制的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公司没有权利对你让你禁止从事同行业的工作。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话,在你离职后必须给你禁业限制补偿金,否则的话,约定无效。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1、有培训的,可以。 2、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3、没有给予补偿的,应当无效。
  • 要看是否实际支出的赔偿数额;补助应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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