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2009年12月19日早上11:00至11:20分左右,我家对门丢了一台电磁炉,他对我说怀疑我家人,后又到门口大声嚷嚷,说我家人偷了他家东西。在今早见到我后,又大声谩骂:说偷东西的人断手断脚死全家。还说以后见一次骂一次。请问他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家人的名誉权?如果没有指名道姓,但仍有高声谩骂不止的行为,我能不能告他扰乱我们的生活秩序?

其他 2009-09-20 09: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