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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苏州分公司任会计工作监管库房《库房就是一台箱式货车放在公司门前的广场上》然后公司又让监管昆山分公司的财务工作,监管昆山分公司工作期间到货开单子不及时。因为本人工作地点在苏州不在昆山。到货也没有库房就放在货车上。由于本人不在。销售发货不及时所以货车钥匙销售人员拿着,现在盘点货物有大约30万对不上,本人一直在苏州不在昆山,有时到昆山就是报税完事就得回苏州,那里还有业务急着要办,手里没有货车钥匙,公司其他人可以证明钥匙在销售人员手里。现在造成的损失要我来赔。本人是否应该赔偿

争议解决 2013-01-24 20: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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