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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淘宝网购买了一部手机由于质量问题我申请了退款第二天我上网一看卖家是既刻同意退款了但是我在退款金额上把原本退款的金额1420元打成了142元少打了一个零立马给卖家和淘宝留言让他们核实好应退的金额之后再退款然后我就把手机按照他们提供的退货地址寄给了卖家按时间上说卖家是没收到手机就给我帐上退回了142元我收到之后马上与卖家联系可是每次打去的电话总是以短信的方法尽快通知对方却从不回电无奈之下联系了淘宝客服淘宝联系上卖家让他们尽快处理此事卖家口是心非的答应却不做处理等待了时日我又和淘宝联系淘宝还是让他们尽快处理并冻结了卖家的帐户又是等待后再和淘宝联系淘宝这次发出了处罚令让卖家处理此事卖家还是我行我素不做处理直到我联系淘宝才知道由于卖家的行为淘宝已经对卖家的帐户处罚到一分钱都没了人都联系不上顾告知我他们也没办法帮助我退还我的钱(多次联系都是这样的回答)我就是不明白我是在你们淘宝提供的服务平台上与卖家发生买卖交易的并且我在购买商品中是有消费保障卡的现在卖家的情况怎么能说找不到人呢进入淘宝网的卖家都是要办理实名注册的怎么会找不到人呢这个问题难道归咎于消费者咯很不解还有淘宝明确向消费者声明:全网购物保障服务建立3亿元消费者保障基金消费者在淘宝任一店铺出现交易纠纷未能和卖家达成有效协议淘宝网在核实后将一律先行垫赔消费者就此一条也足以了吧可是淘宝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承诺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究竟由谁来判定为此我想求助律师事情的整个过程最后的承担者应该是谁我可以用法律来维护利益吗怎么维护谢谢律师的指点

其他 2013-01-27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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